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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年,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行动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不仅县看守所里人满为患,就连县城南门外新修好的城关公社的宿舍里(尚未交付使用)。也塞满了全县闻名的“十家弟兄”、“东霸天”等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。这些危害多年的黑恶分子,在公安的铁拳打击下,一个个被抓进了牢房。
抢劫本县勤劳致富万元户的一个犯罪分子,认为他就是参与了一下抢劫的过程。又没有分到赃物赃款。连抢了多少钱都不知道:“都是朋友下手,从炕上揭开席子拿的”、“他拿上了,又没有分给我一分钱。他就跑了……”。看样子还蛮受委屈的呢。
果然,在法庭判决他因犯持刀入室抢劫罪,抢劫金额巨大,影响恶劣。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之后,他十分激动地又顿足、又叫唤:是李某某抢了钱,我又没拿!他判处死刑了,是因为拿了人家的钱了!我就是在那个人家里站了一会儿,既没杀人,又没有放火。就判了我十五年?不行,太冤枉了!我要上告!
过了十几天后,省高院的批示下来了:参与抢劫勤劳致富典型的两名犯罪分子,由于在这些典型在全省作报告期间,公然抢劫作案。影响极其恶劣,社会危害极大。经复核,撤销对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的判决。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
在县剧院门口召开的全县公审大会上,这个刘某某刚开始还以为自己就是个“陪杀场”的。梗着脖子,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。当听到是判处死刑、立即执行的结果后,愣了一下。然后就软瘫了——两个人架都架不住,离他不远、站在台下的人们,明显看见他的裤子湿了——吓得屎尿都流岀来了。
公审大会后,十几个犯罪分子被卡车拉着,开到了一个破砖窑改造的垃圾填埋场。这个在法庭上认为自己被判得过重的抢劫犯,是被两个人拖着拖到行刑的地方的。怎么弄都跪不住。最后是趴在土坑沿上枪毙的。
有!我当年服役过的看守所就有这么一位,宋某岭,长相威猛,膀大腰圆,40多岁,律师出身,两次杀人入监。
简间介绍一下宋某的>环境/span>
宋某父母去世后,家中比他小二十来岁的弟弟是他唯一的亲人,因此宋某对这个弟弟是相当宠溺,容不得任何人给弟弟受半点委屈,宋某40多岁未婚也有他弟弟的原因。
客观讲,宋某做律师时口碑还是不错的,这不仅说明了宋某的专业能力很强,打官司时宋某也敢于较真,这也反应出宋某很霸道的一面。但凡事都是有两面性的,宋某的弟弟就是他的软肋,他弟弟在他的宠溺下经常惹事生非,参与打架斗殴。
宋某第一次杀人就是看到他弟弟在打群架时,眼见弟弟吃亏,一怒之下失手将对方打死,案件经过审理后,以防卫过当判了几年有期徒刑,因此丢了律师饭碗。
第二次杀人还是因为他的宝贝弟弟。宋某信誓旦旦的说过,上次我杀人打成了防卫过当,这次我照样不用聘律师,虽然这次的官司对我不太利,但最多也就是七八年的事,这点我还是有把握的。
宋某的案子到了开庭时,特意穿上得体的衣服,没有丝毫紧张感,表情充满了自信。开庭时的场面我虽没有见到,但据一同去开庭的人说,宋某为自己辩护时语言犀利尖锐,太TM猛了,经常怼的对方直卡壳,不愧是律师出身。
可以想象出宋某当时一定是很嚣张的。
宋某归监后倒是很冷静,没有多说什么,默默的准备着再次开庭的材料。出乎意料的是三次开庭后,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刑。
这次归监虽然宋某强装镇定,但明显看出表情有了一丝慌乱,而且上诉时还聘用了律师,这与他以往风格完全不同,说明自信心己崩塌。
最终案子还是以维持原判划上了句号。
记得执行的那天早上,宋某眼睛红肿迷离,很可能一夜未睡,也可能哭过。表情麻木的和同仓人点头告别,押解手架着他时,感觉出他身体有些颤抖。
到了刑场后,押解手按住他示意跪下,他依旧直挺挺的站着,疑惑的看了宋某一眼,这时宋某说话了,“兄弟,我腿麻了,帮我一下吧”。这哪里是腿麻了,这分明是脑神经麻木支配不了腿了。
对于押解手而言,很清楚这是吓傻的节奏,此时如果让跪在地上宋某站起来,可以肯定的说他决对站不起来的。
曾经豪横一时自信满满的宋某,当死亡降临时也依旧难逃被吓瘫的下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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